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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撰文強調放開對社會資本投資限制
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溫家寶
一個政府要讓人民滿意,必須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多年來,我們堅持在政府各項工作中全面貫徹反腐倡廉的要求,加強政府改革建設,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有針對性地解決突出問題,注重抓好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創造條件讓人民群眾監督政府。
一、政府改革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強政府制度建設。鄧小平同志講過,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近些年我們著力推進政府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設,促進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一是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制度。不斷完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調查研究、專家咨詢、公開征求群眾意見的制度,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十年來,國務院部門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共計2183項,占原有總數的60.6%,地方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占原有總數的一半以上。三是探索建立政府績效管理制度。到2011年,全國有8個省份、6個國務院部門開展了政府績效管理試點工作。四是建立并嚴格執行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問責力度。這些改革措施和制度建設,有力促進了政府反腐倡廉建設。
(二)堅持依法行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2004年國務院發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要求。2010年國務院又下發了《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我們強調政府各項工作都必須尊重、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建立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和機制,進一步對行政立法進行規范,提高透明度。行政法規和規章草案,除依法不能公開的,都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創造條件讓公眾廣泛參與,使立法更好地體現人民意愿。行政執法是各級政府的經常性工作,直接涉及人民群眾和企業、社會機構的利益。近些年來,我們不斷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推進綜合執法。建立了行政執法依據、權限、過程、結果等公示制度,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和執法腐敗。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違法行使職權或行使職權不當的,依法承擔責任;損害群眾利益的,依法予以賠償。加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有力推動了行政權力規范運行。
(三)推進政務公開。公開透明、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我們提出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要求所有政府工作都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事項,一律向社會公開。2007年國務院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動政務公開走上法制軌道,各級政府的政務公開不斷規范和深化。近年來我們著力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公開,要求各級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等方面的預算和決算都向社會公開。特別是各部門的行政經費,包括出國出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支出,都要詳細公開。各類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報告也要向社會公開。2011年,有92個中央部門公開了部門預算,90個中央部門公開了部門決算,98個中央部門和北京、上海、廣東、陜西等省市公開了“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全國審計機關向社會發布預算執行及財政收支等方面審計結果公告8000多篇。實行這些舉措,讓人民群眾知道政府的錢是怎么花的,辦了什么事,使人民群眾更方便地了解和監督政府工作,對于防治腐敗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政風是政府的形象,行風是行業的形象,政風行風建設是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任務。近年來,在政風建設方面,我們堅持厲行節約,遏制奢侈浪費和形式主義。大力壓縮行政開支,“三公”經費支出連年下降。認真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全國共撤銷評比達標表彰項目73726個。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和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在行風建設方面,我們著力糾正一些重點行業的不正之風,認真解決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針對教育、醫療、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工程建設等領域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和跟蹤審計,建立健全一系列法規和制度,完善維護群眾權益的體制機制。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每年直接參與的各界群眾6000多萬人次。總體上看,行業作風有所好轉。
(五)加強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監督管理。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干部是重點。我們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自覺遵守廉政準則,同時加強監督檢查。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和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制度,完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堅決整治領導干部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多占和買賣住房、利用職權以委托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加強國有企業負責人廉潔自律的監督管理,規范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整治國有企業負責人通過同業經營或關聯交易為本人、親屬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查處案件始終是反腐倡廉建設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我們堅持以查辦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案件為重點,加大查處腐敗案件的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涉及高級領導干部的大案要案,查處了一批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惡劣的案件,嚴厲懲治了一批腐敗分子。
但是還要清醒看到,雖然我們在反腐倡廉建設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一些成效,但與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腐敗現象在行政權力集中的審批、執法等部門和資金資源管理權集中的領域易發多發,社會事業、國有企業等領域腐敗案件逐漸增多,發生在領導干部中的腐敗問題依然突出,大案要案、串案窩案時有發生,有些腐敗案件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極壞。這些問題得不到根本有效解決,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部門權力過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監督制約。我們要深刻認識到,執政黨的最大危險就是腐敗。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政權的性質就可能改變,就會“人亡政息”。這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極為嚴峻的重大考驗。
(六)扎實抓好反腐倡廉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全面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必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把抓好長期性基礎性工作與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相結合。一是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深入治理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制度,加強督促檢查,研究推進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嚴禁領導干部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活動。繼續整治領導干部違規收取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問題;整治違規建房或多占住房、買賣和出租經濟適用房或廉租住房等問題;整治違規放貸以及利用職權以委托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繼續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逐步建立任期內輪審制度。二是大力加強政風建設。加強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政令暢通,提高行政執行力。要突出整治行政機關懶散問題和不作為、亂作為等不良風氣。各級政府工作人員都要強化責任意識,兢兢業業做好工作,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改進文風會風。現在會議多、文件長,發言講話套話多,可以說是久治不愈的頑癥。各級政府、各部門都要下決心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國務院要帶頭。三是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清理規范銀行、電信、流通等領域的收費,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繼續治理涉農亂收費和教育亂收費,糾正醫療服務和藥品購銷中的不正之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深入治理征地拆遷、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抓緊制定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強化對農村土地權益保障和城鄉征地拆遷的監管。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認真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堅決糾正騙購騙租、變相福利分房等行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建成民心工程、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四是從嚴查處腐敗案件。要始終保持查辦腐敗案件、懲治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堅決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污受賄、失職瀆職的案件;堅決查辦發生在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案件;堅決查辦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中內幕交易、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的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對腐敗分子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三、把反腐倡廉部署落到實處
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中央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一)切實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到更加重要位置。加強反腐倡廉建設,關系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局。有效預防和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完成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也是人民群眾的期盼。各級政府和領導干部一定要提高認識,把反腐倡廉建設與各項業務工作和制度建設緊密結合,把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貫徹到具體業務工作中去。制定法律法規、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出臺重大改革措施,都要充分體現和落實反腐倡廉的要求,注重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二)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部門和各級政府要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職責要求,扎實推進本部門本地區的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門、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是本部門、本級政府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實。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抓好分管領域的廉政建設。要強化問責,對于工作不力、發生重大案件和對腐敗案件查處不及時的部門、地方,要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三)進一步加強民主監督。只有在廣泛有效的監督之下,政府才不會懈怠,才能有效遏制濫用權力和以權謀私。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加強政府層級監督,加大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力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監督,尊重并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權。對人民群眾舉報、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回應,認真調查核實,依法處理,處理結果要進行反饋或向社會公布。
反腐倡廉,責任重大。我們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更堅定的信心、更堅決的態度、更有力的舉措,推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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