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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汽車環境標志標準正式發布
——綜合
2014年1月13日,環保部第3號公告發布《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輕型汽車》(HJ 2532-2013)標準,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對M1類、M2類和N1類汽車產品中有害物質的使用以及車型兩率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也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那么本次出臺的標準主要包括哪些內容,對我國汽車制造企業有何影響?帶著這些疑問,筆者走訪了國內知名的第三方檢測機構PONY譜尼測試,咨詢了汽車檢測領域的專家。
PONY譜尼測試的專家告訴筆者,本次出臺的標準是替代HJ/T 182-2005,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主要變化包括,提高了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要求,規定污染物排放限值應符合GB 18352.5的要求;提高了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的要求,規定M1類汽車燃料消耗量應符合GB 27999-2011中車型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要求;增加了輕型汽車車內噪聲的要求,規定M1類車在60 km/h勻速行駛車內噪聲不應超過65 dB(A),M2類車在60 km/h勻速行駛車內噪聲不應超過657dB(A);增加了輕型汽車車內空氣質量的要求,規定輕型汽車車內空氣質量應符合GB/T 27630-2011的要求;增加了輕型汽車車身涂裝的要求,規定汽車涂料中不得人為添加和使用苯、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以及汞、砷、鉛、鎘、銻等重金屬及其化合物;增加了輕型汽車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要求,規定汽車零部件和材料除鉛合金、蓄電池、鍍鉛、鍍鉻、添加劑(穩定劑)、燈用水銀外,不得使用鉛、汞、鎘及六價鉻;增加了輕型汽車可回收利用性的要求,規定標準實施之日起輕型汽車可回收利用率要達到90%,可再利用率要達到80%,2015年1月1日起,輕型汽車可回收利用率要達到95%,可再利用率要達到85%。
PONY譜尼測試的專家提醒國內汽車制造企業,新標準即將實施,該標準的出臺為我國汽車行業開展有毒有害物質管控和可回收利用率提出了新的挑戰與目標。在改進生產工藝,選用綠色材料的同時,企業也可借助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積極送檢產品,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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