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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制造業遭遇重大挑戰,鉻(VI)管控法規出臺
——綜合
2014年3月25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OJ)上發布了條例(EU) No 301/2014,對REACH法規附件XVII(即受限物質清單)中的鉻(VI)的限量進行了修訂,規定: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皮革制品中若其中的鉻(VI)在皮革(干)中百分含量≥3mg/kg,則不得投放市場;含有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皮革部分的制品若其中的鉻(VI)在皮革(干)中百分含量≥3mg/kg,則不得投放市場。該修訂條款的出臺,將對我國皮革制造業造成巨大的沖擊。
那么鉻(VI)會對人體造成何種危害,歐盟為何要在皮革中限制鉻(VI)呢?帶著這些疑問,筆者走訪了國內知名的第三方檢測機構PONY譜尼測試,咨詢了消費品檢測領域的專家。
PONY譜尼測試的專家告訴筆者,鉻(VI)為吞入性/吸入性極毒物,皮膚接觸可能導致過敏,更可能造成遺傳性基因缺陷,吸入則可能致癌,并對環境有持久危險性。鉻(VI)極容易被人體吸收,它可通過消化、呼吸道、皮膚及粘膜侵入人體。如果呼吸的空氣中含有不同濃度的鉻酸酐,會造成不同程度的沙啞、鼻粘膜萎縮,嚴重時還可使鼻中隔穿孔和支氣管擴張等。鉻(VI)經消化道侵入人體時可引起嘔吐、腹疼。經皮膚侵入則會產生皮炎和濕疹。危害最大的是長期或短期接觸或吸入時有致癌危險。
鉻(VI)存在于皮革中,主要由于鞣制皮革這道工序,鉻對鞣制皮革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可以使皮革柔軟富有彈性,因此是必不可少的一種鞣劑。鉻有兩種價態存在形式,分別為鉻(III)和鉻(VI)。某些制革材料中可能會含有鉻(VI),鉻(III)對人體沒有危害,但在制革或存放過程中可能被氧化產生對人體有害的鉻(VI)。不過,若適當控制鞣皮工序,則可避免產生鉻(VI)。
PONY譜尼測試專家提醒:該修訂條款的發布,使我國皮革制造業遭遇重大挑戰,受影響的產品包括紡織品、皮具、鞋履、家具、汽車軟盤套、汽車座椅及和玩具等,覆蓋企業面廣。相關企業應及早應對,努力進行技術研發和革新,借助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積極地進行產品送檢,確保出口產品符合質量要求,以避免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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