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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大幅取消對進口聚酯的反傾銷措施
來源:中國紡織經濟信息網 | 發布日期:2008-02-27
歐盟執委會于2007年大幅取消對進口聚酯產品的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有些案例為課征5年反傾銷稅后,落日復查結果未再延長,有些案例則是取消反傾銷稅的課征。而去年執委會就該等產品未展開新的反傾銷調查,可能是受到來自聚酯棉(Polyester Staple Fibers,PSF)下游或長纖紗線使用者的壓力。
執委會對印度聚酯加工絲紗的期間復查在去年下半年完成調查后,取消反傾銷稅的課征;對白俄羅斯的PSF反傾銷稅課征也于10月中旬結束;6月份取消對臺灣及馬來西亞自2006年底課征的臨時反傾銷稅;2006年歐盟也早已取消對澳洲、印度、泰國、印尼進口PSF的反傾銷稅。目前歐盟僅對南韓、沙特阿拉伯及中國進口的PSF課反傾銷稅,其它國家則僅需繳交4%的進口關稅。
去年執委會也駁回對南韓低熔點PSF課征反傾銷稅的申請,相較于一連串取消稅率的措施,對中國進口的聚酯長纖梭織布卻提高反傾銷稅,目前中國輸往歐盟的該項產品除了繳交8%的關稅外,還需繳交14.1%~74.8%的反傾銷稅,此外執委會在2005年對中國PSF傾銷調查的終判時也提高自初判后課征的臨時反傾銷稅率。
2008年歐盟對中國進口紡織品及成衣的設限終止,若中國進口貨品遽增,歐盟執委會可能會對其展開反傾銷調查,并于明年開始課征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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