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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資訊(09年前)
孟加拉為紡織品出口提供現金補貼
來源:中國紡織報 | 發布日期:2008-09-26
為鼓勵出口,孟加拉政府決定在2009財年為部分該國出口產品提供現金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出口額的5%~20%不等。紡織品出口將不再實行出口退稅政策,改為5%的現金補貼。
其它產品的現金補貼標準為:蔬菜、水果、加工農產品等可享受20%的現金補貼,液體葡萄糖出口可享受20%的現金補貼,皮革產品、自行車、骨粉、孵化種蛋及雛雞出口將享受15%的現金補貼,冰凍魚蝦、馬鈴薯、輕工產品出口可享受10%的現金補貼,黃麻出口享受7.5%現金補貼。
其它產品的現金補貼標準為:蔬菜、水果、加工農產品等可享受20%的現金補貼,液體葡萄糖出口可享受20%的現金補貼,皮革產品、自行車、骨粉、孵化種蛋及雛雞出口將享受15%的現金補貼,冰凍魚蝦、馬鈴薯、輕工產品出口可享受10%的現金補貼,黃麻出口享受7.5%現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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