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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資訊(08年前)
商務部關于輸美窗簾、針織衫和化纖褲產品海關編碼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有針對性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于紡織品和服裝貿易的諒解備忘錄》中列明的21種產品實施出口數量管理,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對部分中國海關商品編碼進行了調整并發布了對美出口紡織品臨時管理商品目錄(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2005年87號公告)。為便于企業出口報關,現將調整后有關類別中非管理商品編碼情況通知如下:
一、輸美666類中除百葉窗、卷簾和窗幔之外的其他窗簾產品不屬于對美出口管理商品,不需要輸美紡織品出口許可證,自2006年1月1日起企業可以6303121090、6303122090、6303920090、6303191010、6303191090和6303990020報關出口。
二、輸美338/9、638/9類別中以平床機生產、直接針織成形,以順時針方向從織物表面計量每2厘米內針數多于9針且少于等于18針,所有部件,包括邊縫和口袋(如有)均是針織成形且相互連接的服裝,不屬于對美出口管理商品,不需要輸美紡織品出口許可證,自2006年1月1日起企業可以6110200099、6110909099和6110300099報關出口。
三、輸美647/8類別中的滑雪褲不屬于對美出口管理商品,不需要輸美紡織品出口許可證,自2006年1月1日起企業可以6203439099和6204630099報關出口。
以上僅供企業參考,實際操作中企業應根據產品的實際描述,對照《中國海關2006年報關實用手冊》報關出口。
商務部外貿司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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