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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資訊(08年前)
加工貿易制度穩中趨于靈活


貿易政策中的出口退稅和加工貿易,都為動態管理機制,被用作政府的重要政策調控手段。但是此次除了紡織服裝出口退稅調整外,呼聲一度頗高的加工貿易卻并無明確政策信息。去年7月,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加工貿易調整政策,商務部、海關總署在第44號公告規定,1853個商品被新列入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生產這些產品的企業將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實轉”管理。這對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根據最近調研了解的情況,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的“緊縮效應”已經逐步顯現,保證金臺賬制度的收緊是最令企業難受的部分。從統計數據來看,對外向型經濟比較發達的廣東、江蘇等省出口影響十分為明顯,兩地加工貿易出口增長乏力,廣東甚至已經呈現出口負增長現象。來自廣東經貿系統的數據顯示,2007年,受“44號公告”影響廣東相關外貿企業出口成本增加了約130億元,相當于加工貿易企業的出口成本平均上升了近10%。
第一紡織網初步測算顯示,2008年上半年我國紡織服裝加工貿易進口總額為67.51億美元,其中需要繳納的臺帳保證金約6.23億美元,折合人民幣就有43.92億元之多。簡單推至全年,則加工貿易企業一年需要繳納的臺帳保證金就達到87.84億元左右。雖然,待出口核銷后,可以再拿回保證金及相應利息,但在當前銀根緊縮、企業周轉資金普遍緊張的情況下,企業還要墊付向海關繳納的銀行保證金,大筆資金被凍結半年甚至更長時間,致使很多做加工貿易的企業必須進行民間借貸活動以解燃眉之急,而實際上民間貸款公司利率往往是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數倍,其間接損失是可想而知的。如果保證金制度能夠適度調整,企業流動資金周轉速度必將能夠加快,這對于加工貿易出口的推動及給相關企業經營所帶來的間接收益無疑是十分可觀的。
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的大方向不容爭議,但筆者認為,在多因素疊加,整個外貿內外交困之時,有必要對加工貿易調整政策進行認真審視,比如,根據行業面臨的現實問題,按照有保有壓的基本原則,可以在保證金的具體操作上更加靈活、更加務實一些,甚至可以考慮對于信用度高的企業降低或者免收保證金。
此外,“44號公告”針對目前我國加工貿易布局極不平衡,大部分企業都集中在沿海地區,東部地區占了加工貿易的96.3%,而中西部21個省區市只占加工貿易3.7%的現狀,特別提出了加工貿易的梯度轉移,即對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加工貿易企業實行差別待遇。但由于企業看重產業鏈的完整和物流問題,而內地還比較缺乏這方面的配套,因此大部分加工貿易企業對于政府號召的加工貿易中西部轉移的政策反應非常冷淡,即使利潤降低,還是留在原地。如果一定要轉移的話,這些流失的企業也主要轉到越南、馬來西亞等勞動力、土地等成本更低廉的國家。不能在東部地區內部不同地區之間轉移,已成為困擾廣東等加工貿易占比較高的省份面對的難題。據悉,廣東有關部門正積極為粵北山區和東西兩翼爭取實行與中西部省份同等的加工貿易政策,并已取得積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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