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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紡織及相關行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07年第57號令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發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同時停止執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
商 務 部 部 長:薄熙來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2007年修訂)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一、農、林、牧、漁業
6. 橡膠、劍麻、咖啡種植
三、制造業
(五)紡織業
1. 采用高新技術的產業用特種紡織品生產
2. 高檔織物面料的織染及后整理加工
3. 符合生態、資源綜合利用與環保要求的特種天然纖維(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動物纖維、麻纖維、竹纖維、桑蠶絲、彩色棉花等)產品加工
4. 采用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的服裝生產
5. 高檔地毯、刺繡、抽紗產品生產
1. 針狀焦、煤焦油深加工
(十)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
7. 合成纖維原料:精對苯二甲酸、己內酰胺、尼龍66鹽、熔紡氨綸樹脂生產
(十二)化學纖維制造業
1. 差別化化學纖維及芳綸、碳纖維、高強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PPS)等高新技術化纖生產
2. 新溶劑法纖維素纖維等環保型化纖的生產
3. 纖維及非纖維用新型聚酯生產: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葵二酸乙二醇酯(PEN)、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
4. 利用可再生資源、生物質工程技術生產的新型纖維材料生產:聚乳酸纖維PLA、生物法多元醇PDO纖維等
5. 單線生產能力日產100噸及以上聚酰胺生產
6. 子午胎用芳綸纖維及簾線生產
八、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9. 化纖生產的節能降耗、三廢治理新技術
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一、農、林、牧、漁業
3. 棉花(籽棉)加工
三、制造業
(八)化學纖維制造業
1. 常規切片紡的化纖抽絲生產
2. 粘膠短纖維生產
(十三)專用設備制造業
2. 一般滌綸長絲、短纖維設備制造
六、批發和零售業
2. 糧食、棉花、植物油、食糖、藥品、煙草、汽車、原油、農藥、農膜、化肥的批發、零售、配送(設立超過30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商品的連鎖店由中方控股)
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詳細目錄請點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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