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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用紡織產品加工貿易單耗標準通過審定
據海關總署《關于委托紡織工業協會、石油和化纖工業協會、輕工業聯合會組織2004年度本行業加工貿易單耗標準審定的通知》(加貿函(2004)21號文)的要求,2005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在廣州組織召開了“紡粘法非織造布”、“熱軋法非織造布”等2項產業用紡織產品的加工貿易單耗標準審定會。
會議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產業部程皓主持,出席會議的有海關總署加貿司舉耗辦以及商務部機電司的有關負責同志。此外,中國產業用紡織品行業協會、廣東無紡布分會、行業的審定專家和北京、杭州、廣州、海口等海關加貿處處長及現場業務處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部分非織造產品加工貿易企業的代表列席了會議。
會議首先由加貿司單耗辦崔立年副處長對本次審定會提出了具體的審定要求:一是要求審定成員嚴把標準的質量關、科學關和適用關;二是強調確定單耗標準數值的原則是正常情況下的工藝損耗,而絕非極端情況下的工藝損耗。隨后標準起草單位介紹了國內企業的現狀及標準的編制過程。
依據海關總署制定的《加工貿易單耗標準制定工作規程》和《加工貿易單耗標準審定委員會組成及辦事規則》的有關規定,與會代表對以上2項標準進行了討論,并本著對國家稅收政策負責及標準要符合企業生產水平實際的原則,重點對標準的數值進行了分析和核準。
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代表們逐漸統一了認識: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開機布及等外品等不應列入消耗范疇進行核銷,而“過渡布”由于種類的不同部分可以再利用,因此“過渡布”損耗數值下調。這些問題的統一使得與會代表更加全面理解了加工貿易單耗管理的原則,同時將促進今后行業單耗標準的制定及審定工作的順利進行。
經過緊張而熱烈的討論,會議審定通過了《紡粘法非織造布加工貿易單耗標準》、《熱軋法非織造布加工貿易單耗標準》。會議認為,這兩個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將進一步規范“紡粘法非織造布”、“熱軋法非織造布”產品的加工貿易單耗的備案、核銷管理,更有利于紡織行業加工貿易的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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