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直通車
《曼谷協定》給紡織企業出口帶來實惠
張家港銀鹿服飾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曼谷協定》產地證帶來的優惠政策,僅今年1—2月份就辦理《曼谷協定》產地證15份,獲得進口國韓國關稅減免達10萬元人民幣。據企業負責人介紹,企業在申請曼谷協定原產地證書以后,出口產品的成本降低,大大提高了產品在韓國市場的競爭力。
與普惠制產地證相比,不少企業對《曼谷協定》區域經濟合作關稅優惠利用得遠遠不夠,多交了不少“冤枉錢”。據資料顯示,今年1~2月份,張家港地區在向韓國出口的企業中,向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申請簽發《曼谷協定》優惠產地證的僅有3家,而申請一般原產地證書的有26家,其中有不少企業的出口產品符合申請優惠產地證書的條件,但卻只申請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書,放棄了享受優惠關稅的機會。
據張家港檢驗檢疫局有關人士介紹,我國于2001年5月正式加入《曼谷協定》,這是我國加入的第一個具有實質性優惠貿易安排的區域貿易組織,目前共有中國、孟加拉、韓國、老撾、斯里蘭卡和印度6個成員國,宗旨是通過降低部分產品的關稅,增加成員國之間的貿易交往,實現共同發展和繁榮。《曼谷協定》的優惠措施相當可觀,以韓國為例,韓國的產品關稅減讓清單中,部分紡織纖維從8%減至6.2%;服裝產品從13%減至8.1%。企業如果善于利用《曼谷協定》,出口可以得到直接的關稅減免,大大降低企業出口成本。更重要的是,原先沒有價格優勢的產品,減免關稅后,就有了一定的價格優勢,使企業出口產品以更加優惠的貿易條件進入其他成員市場。
《曼谷協定》所包括的韓國、印度等國關稅減讓清單來之不易,出口企業如不善于利用,便是放棄了大好的商機。出口企業應主動分析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和孟加拉市場,擴大傳統產品出口,努力開發適合這些市場的產品,最大程度上利用該關稅優惠制度。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