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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政府公布對紡織品和服裝執行新標簽法規
來源:浙江質檢局 | 發布日期:2006-09-26
日前,墨西哥政府在Diario Oficial de la Federaci ó n上發布通告,宣布從今年8月20日起對紡織品和服裝執行新的標簽法規(NOM-004-SCFI-2006)。新的法規適用于服裝、服裝輔料、紡織品以及紡織品成分占整個產品總重的50%以上的家用紡織品。該標簽規定的十分詳細,服裝和服裝輔料必須在領部、腰部或其它明顯部位帶有一個永久性、清晰的標簽,標簽要用西班牙語列明以下信息:一是商標名稱;二是根據墨西哥標準MX-A-099-1995-INNTEX的纖維含量;三是尺碼;四是根據墨西哥標準NMX-A-240-INNTEX-2004 的保養說明;五是原產國;六是對自然人(個體)來說,要標明生產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對合法實體(公司)來說,要標明生產企業或進口公名稱和地址。
家用紡織品的標簽也必須包括上述信息。床單、毯子、床罩、被單、桌布、餐墊、餐巾、成品窗簾、毛巾、床墊以及用紡織材料制作或包裹的床墊底座必須加貼含有這一信息的永久性標簽。
根據這一要求,檢驗檢疫部門將通過多種方式向有關出口企業宣傳墨西哥對紡織品及服裝新標簽規定的要求,認真做好對出口墨西哥紡織品和服裝標簽的檢驗檢疫工作,維護我國紡織品和服裝的正常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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