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直通車
加工貿易限制政策影響紡織行業幾何?
經國務院批準,7月23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2007年第44號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占全部海關商品編碼的15%。對列入限制類的商品將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實轉管理(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管理由臺帳“空轉”和“實轉”兩部分組成。根據加工貿易企業適用的管理類別和其加工貿易合同項下進口料件適用的商品管理類別,海關應在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手續時,確定對該加工貿易合同實行臺帳“空轉”管理或是臺帳“實轉”管理)。
此次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主要目的是為了優化我國出口商品結構,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產品出口,減少貿易摩擦,促進貿易平衡,緩解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有利于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同時,為配合國家實施區域發展戰略,引導加工貿易向中西部梯度轉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較優勢明顯、區域特點鮮明的加工貿易區域發展格局,此次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對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實行差別政策:一是東部地區新設立的外貿企業,不予批準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業務;二是中西部地區A類和B類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空轉管理。
此次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重點在于商品結構和區域結構調整,并在過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總體上看,對促使企業向更高技術含量、更大增值環節發展,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加工貿易持續健康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
紡織業:現金流充沛企業影響小
⊙中信證券 李鑫
對開展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業務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實轉”管理,即企業開展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在合同備案時,須繳納臺賬保證金;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加工成品出口并辦理核銷結案手續后,保證金及利息予以退還。企業按照海關管理類別繳納臺賬保證金。A類和B類企業繳納50%的保證金;C類企業繳納按全部保稅進口料件應繳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之和100%計征保證金。
占用企業資金,損失部分利息所得
《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針對的是來料加工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2006年這兩類貿易占我國紡織服裝出口額的25%左右,而且比例逐年下降。事實上加工貿易企業在《目錄》之前也是繳納臺帳保證金的,只不過多數是實行的“空轉”管理,即對企業幾乎沒有影響。《目錄》規定自2007年8月23日起臺帳保證金實行“實轉”管理,企業進口時應先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的100%或50%,完成加工出口并辦理核銷結案手續后,保證金及利息予以退還,利息按活期利息計算。因此,繳納臺帳保證金等于占用了企業流動資金,損失了保證金利息一年期定期利息減活期利息部分,實際影響并不大,尤其對資金狀況良好的企業來說。
《目錄》是對出口退稅政策的補充
2004年、2007年紡織服裝出口退稅率兩次被下調,從17%下調到11%,在這個過程中加工貿易并未受到很大影響,因為多數加工貿易進口時是免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就不存在出口退稅的問題。《目錄》實際上是對出口退稅政策的補充,使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都受到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控。
加工貿易不完全是低附加值的代名詞。由于加工貿易可以享受到更為靈活的稅收政策,同時一些企業需要大量進口原材料、染化料和助劑等,因此,加工貿易企業中不乏一些優秀的上市公司,如魏橋紡織、魯泰、孚日股份,由于這些企業現金流一般比較充沛,《目錄》并不會對其產生很大影響。
紡織行業整體景氣
雖然人民幣升值、出口稅收政策調整,但由于我國紡織服裝出口國際優勢地位非常明顯(如2006年印度和越南出口額不到300億美元,我國1400多億美元),紡織服裝出口并不會受到競爭對手的很大挑戰。同時,國內消費升溫也會彌補出口受到的影響,因此,仍維持行業整體景氣判斷,目前行業凈利率、毛利率、出口單價都呈現上升態勢,2007年截止目前我國服裝零售額一直呈現20%以上的增長。預計2007年紡織服裝出口額同比增長15%,行業收入、利潤增長將超過20%。
重點關注以內銷為主品牌服裝、服裝輔料和差異化優勢企業,如江南高纖(2007年、2008年EPS為0.38元、0.62元)、偉星股份(2007年、2008年EPS為0.74元、1.07元)、雅戈爾(2007年、2008年EPS為0.73元、0.94元)、七匹狼(2007年、2008年EPS為0.45元、0.66元)。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