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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互降部分紡織品關稅
來源:中國紡織貿促網 | 發布日期:2005-11-18
自2006年起至2008年,中國和巴基斯坦將對501個稅號的紡織品逐步降低關稅和實施零關稅。
中國和巴基斯坦簽署的《中巴兩國政府關于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計劃的協議》規定,2006年1月1日起中國和巴基斯坦將對501個稅號的紡織品服裝,逐步降低關稅,產品包括部分羊毛、棉布、化纖紗、化纖布、無紡布、地毯、起絨織物、針織或鉤編織物、針織或鉤編服裝及衣著附件、床單和其它部分家用紡織品。
2006年1月1日起,巴基斯坦對中國30個稅號的紡織品實施一次性優惠關稅,優惠幅度從7%至100%不等,其中巴方紡織品關稅減讓幅度,大多在15%左右,最高幅度達到100%,如粗梳羊毛、精梳羊毛片毛。同時,適于繅絲的桑蠶絲的關稅減讓幅度高達50%。
此外,2006年1月1日起,中國對巴基斯坦471個稅號紡織品服裝逐步降低關稅稅率,2008年1月1日關稅稅率削減到零。具體是,原關稅稅率在15%以上的產品,至2006年起降為10%,2007年降為5%,2008年降為零。原關稅稅率在5%(含)至15%(含)的產品,至2006年起降為5%,2007年降為零。原關稅稅率在5%以下的產品,2006年起關稅全部降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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