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棉花生產國、消費國和進口國,但國內依然缺乏國際棉花定價權,主要是由于美國棉花的高額補貼方式形成了出口價格的相對優勢,以及美棉以期貨市場為中心的出口定價模式造成的。
一、美國棉花補貼政策回顧
美國在《1933年農業法案》就確立了棉花補貼政策,2002年農業法案規定對棉花實行生產補貼、銷售補貼、貿易補貼(即出口補貼Step 2)和限制性補貼。
發達國家對棉花采取高度支持和過度保護政策,造成了國際棉花市場的混亂和政府財政的沉重負擔。因此,在WTO框架約束之下,開展全球范圍內的棉花自由貿易和加強在棉花生產方面的國際競爭與合作,是大多數國家所需要的,取消棉花出口補貼勢在必行。
2002年9月,巴西依據世貿組織“和平條款”,就棉花補貼問題向世貿組織起訴美國。2003年4月,4個非洲國家向世貿組織提出申述,要求解決棉花補貼問題。棉花問題成為2003年WTO坎昆部長級會議的重要議題。2004年6月18日,WTO爭端解決機構裁定美國棉花補貼違反了WTO規則。從巴西上訴美國開始,棉花補貼博弈也正式拉開了帷幕。
在2005年12月18日的多哈回合香港會議中,各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達成一致協議:到2013年底前取消農產品出口補貼,2006年取消棉花出口補貼。
二、美國棉花補貼方式分析
根據現行2002年農業法案,美國政府對棉花的補貼總體包括三部分:生產補貼、銷售補貼、貿易補貼即出口補貼Step 2。
(一)生產補貼
美國棉花生產補貼包括直接補貼(Direct payments)和反危機補貼(Counter-cyclical payments),以農民為補貼對象的棉花種植補貼。
1.直接補貼=補貼率×補貼面積×補貼單產(補貼面積=基礎種植面積×85%)
美國棉花種植者與美國政府簽署年度種植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自己的基礎種植面積(即1998–2001年的平均種植面積)及補貼單產。基礎種植面積及補貼單產得到政府認可后即可申請補貼。美國現行2002年農業法規定,直接補貼的補貼率為6.67美分/磅。較1966年農業法案提高了1.13美分/磅。
2.反危機補貼=目標價格-有效價格
反危機補貼是在有效價格低于目標價格時啟動的一種生產保護性補貼,目標價格為72.40美分/磅,是美國現行2002年農業法規定的最低保護價格。有效價格指直接補貼率與該年度美國國內平均價格或陸地棉CCC貸款基準價格中的較高者之和。
有效價格(Effective price)由以下兩個部分組成:一是直接補貼率(payments rate);二是當年度12個月里全國棉花價格農場價格的平均值(national average farm price)和國家對貸款補貼率(national loan rate)中的較高者。根據以上介紹,反危機性補貼="72.4美分/磅-[6.67美分/磅+(12個月全國棉花農場價格的平均價或棉花貸款補貼率中較高者)。美國農業部在市場年度內分批支付反危機補貼。第一次支付時間為新棉收獲期,即10月份,額度不超過補貼總額的35%;第二次支付在次年2月份之后,額度不超過補貼總額的70%,但不得少于第一次的支付額度。
(二)銷售補貼
美國棉花銷售性補貼指棉花種植者獲得的貸款補足補貼,主要指市場援助補貼(marketing assistance loans)。保證參加美國農業部農產品計劃的棉花種植者進行正常的棉花生產,美國政府通過農產品信貸公司為他們提供抵押性無追索權貸款,簡稱CCC貸款。棉花種植者可以用尚未收獲的棉花作為抵押,從信貸公司取得一筆貸款。CCC貸款的申請截止到每年的5月31日,期限為9個月。如果世界調整價格高于CCC貸款基準價格(陸地棉基準價格為52美分/磅,SLM 1-16,馬克隆值為3.5-4.9,強力為25.5-29.4特克斯,整齊度為80-82%;長絨棉基準價格為79.77美分/磅,等級為3級;纖維長度為1-3/8;馬克隆值不低于3.5;未壓縮),棉花種植者可以在市場上出售棉花,以現金歸還貸款和倉儲費用(美國現行農業法規定,CCC貸款利率比美國國債利率高1%);如果世界調整價格低于貸款基準價格,棉花種植者可以把棉花抵押給信貸公司,美國農業部按貸款基準價格補償其不足的部分(即貸款補足補貼),使棉花種植者得到貸款基準價格。如果所抵押的棉花不按期贖回,將由美國農業部統一拍賣。
2002的農業法案調高了市場援助補貼的產品貸款補貼率(commodity loan rate),規定為52美分/磅,較1996年法案調高0.08美分/磅。
(三)貿易補貼
該補貼即出口補貼Step 2包括陸地棉出口補貼和長絨棉出口補貼,是為保證美國棉花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及鼓勵美國內棉紡企業多使用本國棉花而設置的,補貼主要是給紡織企業和棉花出口商。此次取消出口補貼的是美國陸地棉,其具體發放條件如下:美國陸地棉北歐到岸價的最低報價連續四周超過北歐到岸價A指數周平均值,同時世界調整價格不超過陸地棉貸款基準價格的134%。具體計算方法為:第四周美國陸地棉北歐到岸價最低平均價減去當周北歐到岸價A指數平均價。
2002年農業法案做了調整,即原來陸地棉市場證書(marketing certificates)現在依然有效,不同于1996年法案,除了可以頒布給出口商以外,該市場證書也可以頒布給國內的工廠,也可以享受補貼優惠。
美國高額的棉花補貼使得美國棉花出口成本大幅降低,美國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棉花出口國。
僅1999年8月~2003年7月,美國2.5萬名棉花生產者共得到124.7億美元的補貼,而同期美國棉花的產值是139.4億美元,補貼率(即補貼占整個產值的比例)為89.5%。美國每年給2.5萬戶棉農大約30億美元的補貼,平均每戶棉農得到的補貼高達1.2萬美元,相當于中國一戶棉農7年~10年的產值。
據美國農業部測算,在農業法生效的2002年至2007年6年間,每年平均農業補貼的支出將達到190億~210億美元。而按1996年農業法,法定農業補貼為666億美元,新農業法在此基礎上增加了519億美元,總計達1185億美元,比1996年農業法增加40%~50%。
三、與中國棉花補貼的差異
在對涉棉業主的貸款支持上,中美兩國主要有如下差異:(1)中國為保護棉農利益,通過國家農發行發放貸款給棉花加工廠和棉商,收購棉農的棉花;美國通過農業部商品信貸公司直接發放貸款給棉農,收購棉農的棉花。(2)中國發放貸款給棉花加工廠和棉商,收購棉農的棉花價格是變化的;美國發放貸款給棉農,收購棉農的棉花價格基本上是不變的。(3)中國給棉農的補貼是無形的且多變;美國給棉農的補貼是有形的且相對穩定。
從以上比較可以看出,美國憑借強大的財力并通過立法形式對棉農進行支持,棉農在收入上有保證,不擔心棉花賣不出去。中國則是絕大部分棉花是賣給棉商的。就棉農而言,市場好的情況下棉花能賣個好價錢,甚至遠高于其他農作物價格,容易帶來棉農增加種棉面積的盲目性;市場不好的情況下則相反,帶來的是種棉面積的減少,棉花產量的減少反過來又刺激了價格的回升,帶來種棉面積的增加。如此反復,造成我國的棉花市場很不穩定。就棉商而言,市場好的情況下到處搶資源,競相盲目抬高價格收購,市場混亂;市場不好的情況下則相反,無人收購,棉農生產出的棉花賣不出去,棉賤傷農。可以說,自棉花市場放開后,我國棉花市場某種角度上講是處于非良性循環中,涉棉行業從棉農到棉商甚至棉紡企業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
從信貸體制來看,在棉花入庫環節,美國是通過農業部商品信貸公司直接發放貸款給棉農,完全是財政資金,政府行為,利益上實行多退少補。中國則通過農發行發放貸款給棉花加工廠和棉商,風險完全由銀行和企業承擔,政府不承擔責任,和棉農沒有利益關系。這樣就帶來銀行放貸的透明性不夠,政策性不強,商業性偏大。
四、美國棉花出口模式及給國內帶來的啟示
美國棉花出口商向國外市場銷售棉花的三種方式是:國外市場代理商、國外棉商/進口商、直接向廠家銷售。這三種方法中,通過代理商銷售是最普通的一種。棉花代理商是連接出口商和廠家用戶的橋梁,代表出口商進行協商等事宜,監督信用證的開具和通知廠家按時發貨。直接銷售是很少見的,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直接銷售也時有發生。
當前世界棉花市場上棉花報價可以采用“報價”或“固定價格”的方式。當棉花開價時,這個價格會根據紐約期貨交易所棉花期貨特定月份的“盈溢”或“虧補”水平發生變化。當買方為了確定合約的最終價格,利用期貨市場價格水平來考慮棉花合約價格時,會要求賣方購買固定價格的期貨合約,這時棉花的基礎價格將保持不變。一份固定價格合約的銷售價格會成為棉花銷售過程中達成的最終結果,無論紐約期貨交易所棉花期貨價格如何變動,這個價格都不能改變。合約的成交很大程度上是棉商報價,廠家應價和國外其他棉商競價的結果。
盡管美國取消了出口補貼,但其國內的生產補貼和銷售補貼仍然使得美棉在成本占據很大的優勢。美國棉花以期貨交易所為中心的出口定價模式使美國紐約的“洲際期貨交易所(ICE)”成為目前全球棉花最重要的定價中心。
在美國,幾乎所有種植棉花的農場主和棉花貿易商都參與期貨交易。棉農在簽訂銷售合同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相對數量的合約來防止棉花價格下行的風險,有效的鎖定了銷售利潤;而貿易商則在簽訂賣出棉花合約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期貨,規避合約到期時前的價格上漲風險。
我國棉花市場中棉農及貿易商長期以來只有現貨交易、不做期貨交易,經營方式和交易手段單一、落后,很難融入世界棉花貿易的主流市場。由于沒有建立起現代化、高層次、多領域的棉花經營體系,目前我國棉花生產和流通都存在著供求銜接不合理、結構失衡的問題,棉花也難以實現有序流通。盡管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棉花生產國、消費國和進口國,但在決定國際棉花價格方面還缺乏相應的發言權和影響力。
因此,從美國的補貼及出口定價模式中我們可以看出,除了我們要繼續保持國家對棉花的宏觀調整政策,比如合理的最低收購價政策,恰當的收儲放儲政策,合理的進口配額分配等等;另外我們更需要加大宣傳國內期貨市場的作用,加大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國際貿易中的定價權與價格發現作用,更多的引導棉農和貿易商參與市場套期保值,有效規避國際棉花價格大幅波動導致的風險。(和訊網)四、美國棉花出口模式及給國內帶來的啟示
美國棉花出口商向國外市場銷售棉花的三種方式是:國外市場代理商、國外棉商/進口商、直接向廠家銷售。這三種方法中,通過代理商銷售是最普通的一種。棉花代理商是連接出口商和廠家用戶的橋梁,代表出口商進行協商等事宜,監督信用證的開具和通知廠家按時發貨。直接銷售是很少見的,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直接銷售也時有發生。
當前世界棉花市場上棉花報價可以采用“報價”或“固定價格”的方式。當棉花開價時,這個價格會根據紐約期貨交易所棉花期貨特定月份的“盈溢”或“虧補”水平發生變化。當買方為了確定合約的最終價格,利用期貨市場價格水平來考慮棉花合約價格時,會要求賣方購買固定價格的期貨合約,這時棉花的基礎價格將保持不變。一份固定價格合約的銷售價格會成為棉花銷售過程中達成的最終結果,無論紐約期貨交易所棉花期貨價格如何變動,這個價格都不能改變。合約的成交很大程度上是棉商報價,廠家應價和國外其他棉商競價的結果。
盡管美國取消了出口補貼,但其國內的生產補貼和銷售補貼仍然使得美棉在成本占據很大的優勢。美國棉花以期貨交易所為中心的出口定價模式使美國紐約的“洲際期貨交易所(ICE)”成為目前全球棉花最重要的定價中心。
在美國,幾乎所有種植棉花的農場主和棉花貿易商都參與期貨交易。棉農在簽訂銷售合同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相對數量的合約來防止棉花價格下行的風險,有效的鎖定了銷售利潤;而貿易商則在簽訂賣出棉花合約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期貨,規避合約到期時前的價格上漲風險。
我國棉花市場中棉農及貿易商長期以來只有現貨交易、不做期貨交易,經營方式和交易手段單一、落后,很難融入世界棉花貿易的主流市場。由于沒有建立起現代化、高層次、多領域的棉花經營體系,目前我國棉花生產和流通都存在著供求銜接不合理、結構失衡的問題,棉花也難以實現有序流通。盡管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棉花生產國、消費國和進口國,但在決定國際棉花價格方面還缺乏相應的發言權和影響力。
因此,從美國的補貼及出口定價模式中我們可以看出,除了我們要繼續保持國家對棉花的宏觀調整政策,比如合理的最低收購價政策,恰當的收儲放儲政策,合理的進口配額分配等等;另外我們更需要加大宣傳國內期貨市場的作用,加大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國際貿易中的定價權與價格發現作用,更多的引導棉農和貿易商參與市場套期保值,有效規避國際棉花價格大幅波動導致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