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石獅市威蘭西、野豹等企業對法規要求重視不足,原因大都為“出口意大利等輸歐產品較少,沒必要去關注該法規”。此外,部分企業表示該法規對其影響較大,主要是由于現在已經接單的產品不符合情況的較多。
“紡織企業應對法規力不從心,出口企業規模參差不齊,大多數是純加工型企業,出口利潤低下等現實情況使大多數企業缺少人力和精力去關注不斷變化的法規要求。”福建檢驗檢疫局石獅辦事處負責人表示,石獅紡織服裝企業普遍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去學習國外最新技術法規。出口企業應當主動積極應對原產地標識等國外技術性法規,對于已經生產的不符合原產地標識法規的產品,應盡早與客戶溝通協調解決;對于新的訂單,應當在合同中對標簽等類似問題予以明確,避免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