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EC)于11月18日修改普惠制(GSP)進口產品的原產地證(RoO)。新的規定可能從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修改后的規則預期提高尼泊爾紡織品出口。新的原產地規則為最不發達國家(LDCs)設定特別規定,尼泊爾可以利用這些規定,尤其是零關稅優惠。
同樣,如果新的原產地規則生效的話,那么,它將給紡織工廠創造友好的氛圍,有利于工廠健康順利發展成長。同時,它還將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
目前的原產地規則相對修改后的原產地規則較為復雜,修改后的原產地規則使得規則和條例更為靈活,特別是對最不發達國家經濟來說,他們希望利用歐盟優惠貿易安排提供的優勢。
按照目前的原產地規則,尼泊爾、老撾和柬埔寨等國出口受到影響,因為這些國家必須采購南盟、東盟和幾個非洲國家的原料。但修改后的規則更簡單,它沒有規定強迫這些國家必須采購某些特定產地原料。
現在,尼泊爾國家面臨的主要挑戰是,必須與幾個其他的最不發達國家經濟體競爭,雖然它可以自由決定從哪里采購原料。如果從中國和臺灣進口原料,生產成本有可能大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