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官方公報》刊登第2014/350/EU號決議,正式發布紡織品環保標簽(Eco-label)新規。新版內容更新如下:一是擴大了限定產品的范疇:紡織服裝及配件、在室內使用的紡織品、產品包含的非纖維部件(例如拉鏈及紐扣),以及用來清潔或抹干表面的織物產品均納入涵蓋范圍中,但一次性產品,鋪地用品,含電氣裝置的服裝、織物及纖維排除在外。二是規定有害化學物質的限制使用:重點列出了REACH法規候選物質清單中高度關注物的限量,并明確紡織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各個流程應遵守的環保準則。
據悉,環保標簽是歐盟規定的一種自愿性產品標志,滿足環保標簽要求的產品將獲頒花型標志,有著無可比擬的附加優勢,調查顯示75%的歐盟消費者更愿意購買帶有環保標簽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