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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資訊(09年前)
美修訂國防部紡織品采購規定
來源:駐美國經商參處子站 | 發布日期:2006-01-17
12月19日,美眾院表決通過2006財年國防授權會議報告,其中接受北卡羅來納州眾議員Robin Hayes的提議,對貝瑞修正案(Berry Amendment)進行了兩方面修訂。首先,如果美國防部與外國生產商簽訂采購合同,國防部長應于7天內通知國會,并將合同內容在FedBizOps.gov網站公布;其次,原來沒有“購買美國貨”要求的服裝零配件此次也納入了貝瑞修正案。
Hayes當天發布新聞稿稱,對貝瑞修正案的修訂增加了國防部采購紡織品的透明度和可靠性,也有助于美國國內紡織業。
貝瑞修正案源自1941年美戰時軍品采購的相關法案,規定美國防部應盡可能采購百分之百使用美國原料和勞工生產的紡織品及服裝。長期以來貝瑞修正案并無強制約束力,2001年Hayes以美軍從中國進口貝雷帽有損國家安全為由,推動國會強化了貝瑞修正案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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