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直通車
國內資訊(08年前)
中國紡織品出口企業如何突圍
10月13日,中美第六輪紡織品雙邊磋商宣告無果而終,美方代表隨即還表示將繼續在適當的情況下對中國紡織品采取保障措施。在這種局勢下,我們有必要冷靜思考:為什么中國與歐盟能夠以備忘錄形式緩解紡織品爭端,而中美紡織品磋商卻屢遭挫折?中國紡織品面臨的國際貿易大環境前景如何?面對特保的層層堵截,企業究竟如何才能突圍?
中美紡織品爭端難套中歐模式
今年4月,歐盟委員會曾制定《對華紡織品特別限制措施行動指南》,就歐盟對來自的中國紡織品進行設限的條件和程序作出規定。隨后,歐盟先后對10種中國紡織品啟動了設限調查。眼見得山雨欲來風滿樓之時,中歐以閃電般的速度于2005年6月11日達成了《部分輸歐紡織品備忘錄》,歐盟不但承諾對源自中國10類紡織品終止調查,而且同意按照時間表對中國紡織品克制使用242段條款,雙方還就10類紡織品的基數和出口增長速率取得一致。我們可以將這種磋商結果簡稱為中歐模式。
中歐模式能否適用于中美紡織品貿易爭端?筆者認為,由于美歐的國際戰略構想、內部權力結構具有很大差異,適用的可能性極小。
首先,扶持和發展其本國紡織企業并不符合美國的國際大生產分工定位。但是,紡織業對中國在就業、社會穩定、創匯等方面的意義要大得多。因此,對美國特保措施的理解,不應局限于具體的行業發展問題,而應當置于其整體的戰略思維背景下。相比之下,歐盟的各成員國之間并沒有遏制中國經濟的共識,中國的崛起更多地被視為機遇,而不是威脅和挑戰。
其次,美國的國際貿易政策決定權完全掌握在聯邦機構手中,沒有同等地位的官方機構能夠與之形成抗衡,因此,除非民間的反對勢力大到足以與政府博弈,否則美國政府對中國紡織品的既定政策很難改變。而歐盟是國家間的聯合組織,而每一個成員國都有自己獨立的利益取向,都有參與和影響歐盟貿易政策的權力和能力。在對華紡織品設限問題上,歐盟內部意見不一,各執己見。
中國紡織品國際貿易形勢嚴峻
從空間概念看,美國對中國紡織品設限,對全世界的WTO成員起到了廣泛的不良示范作用。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紡織品進口國,不但身先士卒限制中國紡織品進口,還積極向美國的其他紡織品供應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鼓吹中國紡織品威脅論。2004年3月11日,意大利等十多個國家的紡織品與服裝生產商及貿易協會,一致表示愿意加入墨西哥、土耳其、美國等國紡織業協會要求對中國紡織品延長配額的聯盟,并簽署了《伊斯坦布爾宣言》,呼吁更多國家加入到抵制中國紡織品國際貿易的行列中來。可以預見,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中國的紡織品出口將面對敵對的國際環境。
從時間概念講,中國紡織品在國際貿易中將面臨長期限制。對中國紡織品實施特別保障措施的法律依據主要有兩種。一是對中國的紡織品限制措施:根據世貿組織《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書》的條款規定,中國紡織品在未來的三年多時間里,將隨時可能遭遇限制;二是對中國產品的一般特保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的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規定,中國紡織品至少在未來的八年里,隨時有可能遭遇限制;此外,反傾銷也有可能被拿來作為遏制中國紡織品出口的工具。
應對保障措施有賴官民合力
國際貿易的法律依據是國際法,而國際法的法律主體是國家。因此,解決保障措施給我國紡織行業帶來的困擾,必須依靠中國政府與相關國家據理力爭和積極協調;國際貿易的直接依據是合同,而合同的法律主體是經營者,因此,應對紡織品受限,還有賴于各紡織企業奮力自救和群策群力。官方與民間力量充分理解、協同作戰,才能把紡織品受限損失降下來。
具體而言,可供政府選擇的應對措施包括:第一,繼續推進磋商談判,力爭協商達成雙贏結果;第二,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采取適度的貿易報復措施,以自力救濟的方式鉗制限制力度;第三,啟動WTO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在法律制度框架內尋求救濟。
對于企業來說,一是應當密切關注相關信息,特別是與自己出口的相關產品和主要市場有關的信息,提前預防,銜接好接單、生產、出運等環節,降低特保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二是加強行業間與政府間的溝通,積極提供意見,建言獻策;三是建立廣泛的國際統一戰線,聯合美國國內同情或支持中國紡織品產業的力量,對美方的決策施加影響;四是實施走出去戰略,將生產地轉移至較少受到特保威脅的國家或地區;五是在與境外貿易商簽訂合同時,對貿易政策變化導致出口受限的情況作出事先約定,免除國內企業的違約責任,轉由進口商承擔相應風險。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