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產量


▲改革開放30年,服裝產業作為重要的民生產業,服裝總量增加了53倍。1978年我國服裝總產量為9.51億件,2007年服裝總產量為512億件。1986年底,國務院決定將服裝和絲綢兩個行業歸口紡織工業部管理,形成“大紡織”的格局。此舉極大地推動了中國服裝業的發展,服裝業作為獨立產業的確立,從而促進了紡織工業從紡織纖維原料到織物,再到最終服裝的一條龍生產體系的建立,形成了上、中、下游配套,品種門類齊全的紡織服裝產業鏈體系。此后,服裝產量迅速提高。如今,服裝生產不僅滿足了13億人的衣裝需求,而且成為世界了解中國的一個生動窗口。

▲作為勞動密集型產業,紡織服裝行業在吸收就業、維持社會穩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紡織服裝全行業從業人數從1978年的不到300萬,如今增長到達2000萬。有數據統計顯示,截止2007年,紡織工業從業人數占全國制造業從業人數的18.70%,在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紡織工業職工占14.03%。
出口占全球比

▲作為我國對外貿易大戶,1980年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額為36億美元,占世界出口總額的3.8%,居第10位。1994年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額為355.5億美元, 占世界出口總額的13.2%,居第一位。而現在,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額占世界紡織服裝貿易額的30%,紡織纖維加工量占世界總量的40%以上,并且一直保持世界紡織品服裝第一大出口國地位,紡織品服裝出口國際競爭力也在不斷增強。
出口額


▲30年來,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保持高速增長。紡織品服裝出口額1978年為24.31億美元,截止2008年10月則達到1537.2億美元,增長了63.23倍。
1985年以前紡織業以滿足國內市場需求為主,出口規模較小。表1顯示,1986年達到85.7億美元,8年間增長了3.52倍,出口增長緩慢,出口能力有限。但1986年8月國務院召開的116次常務會議上,國家領導人明確提出:我國的對外貿易在一定時期內要靠紡織。根據這一指示精神,紡織工業部制定了“以擴大紡織品出口為重點”的戰略轉移,在北京、天津、大連等沿海12個重點出口城市設立出口基地。表1、2顯示,1988年出口額達到了130.5億美元,1992年出口額又增長了近一倍。紡織行業成為我國第一大類出口創匯產品,為我國國民經濟建設提供了大量的外匯資金。
1995-2004年,我國抓住全球紡織品服裝貿易逐漸自由化的發展機遇,加快紡織品服裝出口,雖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1998年和1999年出口額有所下降見表2,但其它年份均有所增長,特別是2002-2004年期間每年以超過100億美元的規模增加。
三大出口地區

▲1978年以前,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區和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后則主要集中在發達國家、地區。
1993年前,香港是內地紡織品服裝第一大出口市場;2000年以后對日本出口逐年增加,隨著歐盟成員不斷增加,2006年歐盟成為中國紡織品服裝第一大出口市場,2007年歐盟成員又增加到27國,對歐盟出口仍居首位。
但三大市場占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趨勢,從1995年的72.13%,2007年下降到53.16%,相反我國對韓國、中東、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的出口逐年增加,表明出口市場多元化特征顯著。但從出口規模看,對三大市場出口增長較快,市場集中度仍然較高,而引發的貿易摩擦也越來越多。
貿易方式

▲隨著我國紡織服裝業的發展,逐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產業鏈體系,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比例逐年減少。自1998年以來,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方式轉以一般貿易為主。近年來,隨著我國服裝業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的步伐加快,推動了我國紡織服裝出口貿易方式的轉變,一般貿易所占比重不斷上升。
服裝出口額


▲從圖中可以看出,30年間我國服裝出口整體呈現不斷增加態勢。出口額提高了163倍,排除匯率因素提高了721倍。在1978-1988年的10年間,我國服裝出口增長緩慢,同時民營企業開始出現。但從1990-1993年,歐美發達國家爆發經濟危機,由于我國擁有大量廉價勞動力和豐富資源,成為承接世界服裝加工業國際轉移的首選地。1994年我國實行匯制改革,匯率并軌,同時進行外貿體制改革,取消出口補貼,提出“統一政策、開放經營、平等競爭、自負盈虧、工貿結合、推行代理制,建立適應國際經濟通行規則的運行機制”的目標,我國服裝生產企業開始活躍于外貿舞臺,服裝出口快速增長。
企業性質

▲2004年以前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以國有企業為主,2005年以三資企業為主,目前私營企業成為紡織品服裝出口的新生力軍。與其他行業相比,改革開放30年來,紡織服裝業始終走在我國改革開放的最前沿,市場化程度較高。我國第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就誕生在紡織服裝業。入世后,進出口經營權從審批制轉向自動登記制,私營企業紡織品服裝出口額從2004年的195.10億美元,2007年猛增到714.25美元,占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的41.72%,3年間增長了2.7倍,超過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和集體企業出口規模,成為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的主力軍。
各占比例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紡織品與服裝出口所占比重為7∶3,目前,紡織品與服裝出口所占比重為3∶7。1986年底,服裝業作為獨立產業的地位確立后,此后,服裝產量和出口貿易快速增長。1991年服裝出口占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上升到53.8%,超過了紡織品所占比重。2007年紡織品與服裝出口所占比重分別為32.77%和6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