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布的政策意見中,除明確五大產業發展思路、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外,還另設“保障措施”,規定了政府扶持的主要內容,特別就財政獎勵政策作了詳細規定,同時還設置了各大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產業發展有關事宜。
如在紡織業提升發展意見中,規定對紡織企業技術創新、應用節能技術(包括設備和工藝)、發展紡織創意產業、構筑科技研發平臺、品牌經營及開拓國際市場等方面,給予相應獎勵或補助,如“鼓勵國內外知名紡織科研院所來紹設立研發機構,根據項目規模和層次可給予200萬元以內的補助”等。
此次出臺的政策中,對機械電子產業和節能環保產業的扶持力度較紡織業更大,兩大產業5年內財政扶持專項資金均達到12億元。其中對節能環保產業的財政扶持,主要用于節能環保產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人才引進及產業園區建設、公共技術平臺構建等獎勵和補助。醫藥化工和食品飲料業的專項扶持資金也分別達到5億元和3億元。
文件還規定,五項政策意見均實行最高限額原則,對企業同一項目涉及多項扶持(補助、獎勵)的,按最優惠的一項執行,凡有市里規定的“一票否決”情形的企業,不得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