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項舉措包括:建立法檢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支持農輕紡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積極促進農產品、食品、機電產品國際互認工作;擴大出口免驗范圍,提高通關效率;開展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協作發布《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及時向企業提示相關風險等等。
商務部國際貿易研究院研究員邢厚媛認為,之前出口企業的檢驗流程,存在著效率不高、主動服務性不強的問題,同時由于很多出口企業對國際標準并不熟悉,只能被動等待生產后檢驗,這制約了企業的出口行為。兩部委加強合作有利于出口企業主動按照國際標準提高生產水平,減少出口中遇到的阻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