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該配套指引包括《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連同此前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基本建成了適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
財政部副部長王軍指出,《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制定發布,標志著“以防范風險和控制舞弊為中心、以控制標準和評價標準為主體,結構合理、層次分明、銜接有序、方法科學、體系完備”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目標基本完成。
世界銀行高級專家陳楠希認為,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為企業戰略、董事會職責、風險評估、員工薪酬、誠實守信、受托責任和審計等設定了良好的實務標準,有助于企業管理當局防范經營和管理風險、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為確保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平穩順利實施,財政部等五部門制訂了實施時間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