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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纖行業(氨綸)清潔生產標準8月8日起正式實施
來源: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 發布日期:2007-08-10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保護環境,為化纖行業(氨綸)生產企業開展清潔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導向, 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將清潔生產指標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產品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采用干法溶劑紡絲工藝路線的氨綸生產廠家(不包括原料生產和生活過程)的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
清潔生產標準 化纖行業(氨綸)(HJ/T359-2007)
清潔生產標準 化纖行業(氨綸)(HJ/T35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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