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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加強進出口紡織品服裝安全、衛生和反欺詐項目檢驗檢疫把關工作
紡織品、服裝是我國大宗進出口商品,近年來,世界許多國家相繼發布紡織品、服裝技術法規、法令。在紡織品服裝貿易新形勢下,今年4月初,國家質檢總局下發了《關于做好進出口紡織品服裝安全衛生和反欺詐等項目檢驗有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進口紡織品服裝應符合中國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出口商品要符合輸入國的技術法規和有關要求,對涉及安全、衛生和反欺詐等項目的進出口紡織品服裝按規定的5-15%比例進行抽查檢測。除了自1996年起已開展的對輸往歐盟的產品進行禁用偶氮染料檢測監管之外,該通知涉及的國家增加了美國、加拿大、挪威、日本,檢測項目增加了纖維成份、甲醛、含氯苯酚、重金屬鎳、燃燒性能。浙江檢驗檢疫局就文件要求及時進行了工作布署,明確不同輸入國的不同檢測項目、抽查程序及不合格批控制方法。
該項工作開展已2個多月,為及時掌握全省的執行情況,檢驗檢疫人員收集匯總了全省進出口紡織品服裝安全、衛生反欺詐等項目抽查檢測數據。2006年5-6月全省共抽查檢測4724批,檢出不合格186批,不合格率3.93%。主要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燃燒性能、AZO、色牢度,不合格率分別為45.96%、31.7%、9.13%和7.52%。其中杭州地區抽查檢測1154批,檢出不合格115批,不合格率高達9.96%,主要的不合格項目為燃燒性能,占到不合格數的51.3%。由于杭州地區5-6月出口產品中薄型天然纖維面料較多,檢驗檢疫人員根據輸入國的技術法規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強輸美服裝燃燒性能的抽查,對不合格批檢驗檢疫人員要求企業在服裝上加貼“KEEP AWAY FROM THE FIRE”(遠離火源)警示標記后再予以放行。
從抽查檢測情況看,浙江省出口紡織品服裝企業應高度重視內在質量問題,重視從紡紗、織造、染整等工藝上層層把關,確保出口產品符合輸入國或地區的相關技術法規的要求,有效突破國外技術貿易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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