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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退稅率降2% 退稅新政推動浙江紡企轉型
來源:浙江日報 | 發布日期:2006-09-18
國家財政部、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從本月15日起,對我國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稅率進行調整,其中廣受關注的紡織品(不包括服裝)退稅率由13%降為11%。
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從此次調整內容來看,對資源消耗大、環境污染大、效益低的商品,以及國家不鼓勵出口的資源型商品,取消出口退稅;對勞動密集型、市場競爭激烈的商品,如輕工、紡織和普通的機電商品,出口退稅率平均下調2個百分點;對于附加值高的科技產品和鼓勵出口的農副產品,則上調出口退稅率。這種調整取向顯然意味著我國加大了推動外貿增長方式轉型的力度。
有關人士表示,退稅新政會推動企業改變產品結構,增加高附加值產品出口,而無法做到這一點的企業必然出局,這會加快紡織業的格局重組。
浙江天馬印染有限公司去年紡織面料出口額為5000多萬美元,該公司副總經理金小水擔心地告訴記者,退稅率下降兩個百分點,基本上意味著利潤減少兩個百分點,而現在國內紡織業的平均利潤率不到5%,壓力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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