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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執行紡織標識新規
來源:中國紡織報(墨文) | 發布日期:2006-10-12
墨西哥政府近日宣布,對紡織品及成衣執行新的標識規定。該規定適用于成衣、服飾、紡織品,以及紡織品成分占該產品總重量50%以上的家用紡織品。
新規定的具體內容包括:成衣及服飾品必須在領部、腰部或其他明顯部位貼上永久性及清晰的卷標;標示以西班牙文列明商標名稱、纖維含量、尺碼、保養說明、原產國、生產商或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進口商名稱及地址。此外,家用紡織品也需貼上含有上述標識信息的永久性卷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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