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直通車
韓修訂紡織品標示規定
來源:中國紡織報(韓商) | 發布日期:2007-01-16
2006年11月上旬,韓國向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提交了該國擬修訂紡織與成衣產品標示規定的通告。
該規定的內容有,紡織產品及成衣(包括外穿與內著服飾、學校制服、韓國傳統服飾、手套與襪類等),必須將標示以牢固方式縫附于產品上,標示的內容包括產品的名稱、纖維成分、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稱、進口商名稱(僅限進口產品)、制造商(僅限韓國產品)或進口商地址與電話號碼、原產國、客服中心聯系信息,洗滌方式則可在附縫環標、包裝或吊牌上標示。據悉,這項規定今年3月起正式施行。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