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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對我部分商品執行特別優惠稅率ACFTA
來源:中國紡織報 | 發布日期:2007-01-25
越南繼去年8月對HS編碼7000個子項目下的產品全面降稅后,再次宣布從2007年起,對中國部分商品執行進口特別優惠稅率(ACFTA)。
我國是越南第三大貿易伙伴。2006年1~11月僅福建省出口越南的商品就達1.49億美元,以服裝、鞋和紡織紗、汽車零件等傳統商品為主。如果以平均減免關稅10%測算,福建出口企業就將獲得1490萬美元的關稅優惠。根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從2005年7月20日起,中國與越南逐步取消大部分產品的關稅,到2015年建成自由貿易區。此次降稅幅度最大的是現行最惠國待遇稅率(MFN)60%以上的商品,稅率將降到40%,商品包括服裝等。(紡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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