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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做紡織外貿應謹防涉外糾紛
越來越多“新外貿”的出現,既為對外貿易注入了新活力,也帶來了涉外貿易糾紛增長等問題。省外經貿廳公平貿易局透露,單是他們接受的咨詢或者尋求支持的案件,去年就有12起,今年以來已有十來起。負責這項工作有關人士說,其中一些案例很有典型意義,對全省外貿企業特別是外貿新人頗有啟發作用。
兩種身份簽約,無良外商惡意“布局”
蘇南一家外貿公司和一位阿根廷商人簽訂一單紡織品出口合同,當時寫明合同條件是外方先付1/3定金,到貨后余款用該外商在我省一家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支付。外商為證明他的這家投資企業的真實性,還專門出具了企業相關材料,并以董事長名義寫了一份授權書。貨物按合同如期發運了,外貿公司便向這家外資企業催款。剛開始,這家公司果真付了一次款,但到了第二次,就以外商簽訂合同是以個人名義,而合資企業投資方是阿根廷某公司,兩個主體不同為由拒絕付款,這樣200多萬元余款就沒了下文。雖經多次催要,這家公司卻始終以此為由分文不給。當外貿公司再聯系這位外商時,已經杳無音訊。不久前,外貿公司將這家外資公司告上了法庭。可有關人士表示,因為涉及兩個不同主體,這200多萬元巨款要追回希望比較渺茫。目前,外商在我國我省投資項目、設立辦事處的比比皆是,相關企業開展業務交往一定要擦亮眼睛,因為像這位阿根廷商人一樣有惡意欺詐嫌疑的外商并不鮮見,只有確認為同一個主體時才能簽訂合同。
借權經營,“子債父還”
雖然我國外貿經營已全面放開,任何企業或個人都可以進入外貿領域。但事實上,仍然有不少個體外貿不是以公司名義直接與外商打交道,而是掛靠在一家老牌外貿或者實力信譽都比較好的公司名下來經營。這樣,由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不明確,實際操作中常常引發一些矛盾或者糾紛,因為被掛靠公司對個體外貿沒有任何管理約束手段,當掛靠者最后一走了之后,所有麻煩甚至債務就都落到了被掛靠公司頭上。有人將這種現象形象地稱為“子債父還”。一家縣外貿公司不久前接到了日本客商的索賠通知,說他們公司供應的貨和樣品不符,公司老總感到非常納悶,因為他們沒有和這位客戶做過業務。一查問,原來是一個業務部接受了一家工廠的掛靠,禍就是這家工廠惹的。這家外貿公司只得自吃苦果,承擔了違約賠償責任。
定牌加工,一頂“帽子”大家戴
定牌加工在外貿領域十分普遍,就是用外國品牌,按照要求加工成品后貼上外國品牌,再由外商負責銷售。通常而言,外商對定牌加工產品在數量上有嚴格規定,不得在指定數量以外再用該品牌生產或銷售同類產品,即使是次品,也要征得其同意后才能處理。但實際操作中,一些生產者或是接單的貿易公司單方面擴大生產,侵犯了人家的知識產權。蘇中地區一家企業接了美國一著名品牌的10萬件T恤訂單,貨全部交清后,這位美國客商又在國外市場上發現了這種品牌的產品、而價格卻要低得多。一番調查后發現,這些產品就來自我省的這家企業,結果在上海提起訴訟。原來這家企業在完成了美國客商10萬件加工任務后,又擅自增加生產了40萬件同樣的T恤,并且使用外商品牌出口,結果被老外逮了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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