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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服裝:降低出口退稅對業績帶來影響
假設忽略企業通過提高出口價格傳遞負面影響,計算結果為:出口退稅率下降2個百分點,EPS下降在0.03元以上的有維科精華、美欣達、魯泰A、申達股份、大楊創世、江蘇陽光。
有消息稱,國家將于近日出臺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調整方案,將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由11%降到9%,服裝由13%降到9%,化纖長絲類產品由9%降到5%。據了解,由于方案降幅和涉及面過大,有關部門的意見仍未統一。如發改委建議紡織品出口退稅率不變,服裝出口退稅率下調兩個點,即由13%降至11%。
政策出臺視4月份數據而定
由于貿易順差帶來的流動性過剩乃至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國家已將抑制貿易順差的過快增長作為當前重點任務。紡織行業出口一直是我國貿易順差的主要創造者,2006年紡織行業貿易順差1292億美元,占全國順差1774億美元的71%。我們在年初預測,為抑制貿易順差的增長,國家將繼續降低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3月份紡織品服裝出口79.7億美元,同比下降24.3%。這種月度出口額大幅下降的現象是多年來罕見的(春節因素除外)。我們認為這是國家嚴查紡織品出口價格虛增的結果。紡織出口的下降拖累3月份全國國貿易順差大幅跌至68.7億美元,環比下跌了71%%。因此3月份紡織品服裝出口下降延緩了出口退稅調整政策的出臺。我們認為關鍵看4月份出口數據,如果4月份紡織出口乃至貿易順差恢復快速增長,那么降低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就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
退稅率下調1個百分點影響行業利潤約4.6%
我們以06年數據為例,計算出口退稅率每下降1個百分點對行業利潤的影響。由于退稅額計算基數為出口額,退稅額下降部分直接體現為營業利潤的減少。2006年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總值1471億美元,由于出口總額中包括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而加工貿易不涉及退稅問題,因此不受退稅率下降的直接影響。2006年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中,一般貿易與加工貿易的比例為72:28。因此退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06年全行業減少營業利潤約82.6億元人民幣(1471×0.72×0.01×7.8)。
以上僅為靜態計算,實際上由于我國紡織出口價格比國際市場同類產品低10%以上,出口產品利潤微薄,產品價格漲一些,對外商仍有吸引力。多數企業在與外商談判時,可通過提高產品價格適度轉移出口退稅率降低的影響。如2004年紡織品服裝退稅率下降3個百分點,而當年行業毛利率僅下降0.88個百分點。通過對一些企業調查,估計目前退稅率下調因素有1/2能夠通過提高出口價格而傳遞出去。即上述模擬06年數據計算,降低出口退稅率1個百分點影響行業利潤41億元人民幣。2006年紡織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利潤總額883億元,簡單計算出口退稅率下降1個百分點,行業利潤下降4.6%。由于出口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二者的統計口徑差異較大(前者要遠大于后者),因此退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行業利潤降幅要小于4.6%。
如果從利潤率的角度算,出口退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將直接導致毛利率下降一個百分點。2006年全行業毛利率10.63%,利潤率3.65%。如果按30%的出口比例,同樣認為退稅率下調因素有1/2能夠傳遞給外商,出口退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將導致利潤下降4.1%(1×0.3×0.5/3.65)。與上面計算結果大致相當。
2001年以來4次調整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是目前被各國普遍采取的一種鼓勵出口創匯的政策,主要依據是對出口企業實施增值稅的返還,WTO對于出口退稅的原則是允許退稅率不超過增值稅率,目前全球120多個實施增值稅國家中絕大部分國家采取“全額退還增值稅”的做法,而我國目前退稅比率在0-13%,因此相比海外競爭對手,國內出口企業實際上多負擔了4%-17%不等的增值稅。
由于出口退稅政策實施具有針對性強,影響面較小等特點,國家一直把出口退稅政策作為宏觀調控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有力手段之一,2001年以來,國家已經4次調整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率調整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紡織服裝類上市公司大部分涉及出口。我們以各公司2005年數據測算,假設忽略企業通過提高出口價格傳遞負面影響,計算結果為:出口退稅率下降2個百分點,EPS下降在0.03元以上的公司有維科精華、美欣達、魯泰A、申達股份(申達股份出口中代理業務占比重較大,而出口代理僅收取代理費,降低退稅率影響較小。因此對計算結果進行了修正)、大楊創世、江蘇陽光。
以上測算由于數據來源問題,未考慮以下因素,計算結果將夸大了負面影響:
1、上述計算沒有扣除加工貿易,一般服裝企業加工貿易較多。如江蘇陽光、大楊創世、雷伊B等,實際負面影響要小一些。
2、企業一般把自營出口和把產品賣給外貿公司再出口都計算為出口額(后者稱收購制),而收購制是由外貿公司承擔退稅,降低退稅率對生產企業的直接影響較小。
3、以上是以05年數據測算,06年乃至07年大部分公司出口額有所上升,實際影響要大一些。
附:目前國內主要出口退稅方式
第一種是不免稅不退稅,這主要針對稅法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貨物,包括原油、糖、天然牛黃、麝香、白銀等。
第二種是免稅不退稅,主要適用于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和列入免稅項目的貨物。
第三種是先征后退,“指貨物在出口前,應照章繳納從原材料到產成品銷售各個環節的增值稅和生產環節的消費稅,待貨物報關出口后,憑出口報關單等憑證,按月向稅務部門辦理退還已納稅款!边@適用于外貿企業收購貨物出口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貨物。
第四種是“免、抵、退”,適用這類政策的是有出口經營權的各類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貨物!懊、抵、退”都是針對增值稅而言!懊馐侵笇ιa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銷售環節的增值稅。
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以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出口企業當月內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免稅!卑凑者@樣的方式劃分,第三和第四種類型是退(免)稅的重點,對象是外貿企業和具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征收的范圍包括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的范圍就生產型企業而言,以增值稅為主;就外貿企業而言,則包括消費稅和增值稅。現在一系列出口退稅率的下調針對的是從原材料到產成品銷售各個環節的增值稅,因而受影響最大的亦是生產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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