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同意新設6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批復
國函〔2019〕72號
山東省、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河北省、云南省、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于新設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請示收悉,F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
二、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涵蓋濟南片區、青島片區、煙臺片區,總面積119.98平方公里(具體四至范圍見附件,下同);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涵蓋南京片區、蘇州片區、連云港片區,總面積119.97平方公里;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涵蓋南寧片區、欽州港片區、崇左片區,總面積119.99平方公里;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涵蓋雄安片區、正定片區、曹妃甸片區、大興機場片區,總面積119.97平方公里;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涵蓋昆明片區、紅河片區、德宏片區,總面積119.86平方公里;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涵蓋哈爾濱片區、黑河片區、綏芬河片區,總面積119.85平方公里。上述6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地塊的落樁定界工作,經商務部、自然資源部審核驗收后報國務院備案,由商務部、自然資源部負責發布。
三、上述6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實施范圍和稅收政策適用范圍維持不變。
四、山東省、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河北省、云南省、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和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附件:1.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四至范圍
2.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四至范圍
3.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四至范圍
4.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四至范圍
5.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四至范圍
6.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四至范圍
國務院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