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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紡織工業協會許坤元副會長在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紡織專業委員會成立儀式上的致辭

張舟主席,各位調解員:
今天,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調解中心紡織專業委員會成立了。我代表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對調解中心紡織專業委員會的成立表示熱烈的祝賀!向調解中心紡織專業委員會的各位調解員表示熱烈的祝賀!
調解作為一種高效省時、保密靈活、不傷和氣、費用低廉的法律爭議解決方式,目前日益受到當事人的歡迎和采用,并且已經在經濟、貿易、金融等等各個領域得到廣泛應用。我國自古就有“以和為貴”的傳統。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當代社會,調解以其獨特的爭議解決方式,在化解法律糾紛的過程中,更加充分地體現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并保證了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效率與公平。
中國紡織工業是歷史悠久的傳統產業,也是中國工業進程中的重要支柱性產業,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特別是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的過程中,中國紡織工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目前,中國纖維加工總量已經超過世界纖維加工總量的1/3,我國纖維產品出口占全球的比重超過了1/4。
此外,紡織工業還是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最早市場化的行業,目前在全行業中國有資本所占的比例不到8%,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已經成為中國紡織行業的主力軍。因此,紡織工業是中國目前最具經濟活力的產業之一,廣大的紡織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這些在市場經濟中最活躍的經濟體,構成了當今中國紡織工業的主體。特別是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隨著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深化,更多的民營企業參與到國際貿易中。當今的中國紡織企業在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所要面對的,不僅僅是國內的法律糾紛,還將是更加復雜、對企業影響更大的“洋官司”。但是,從客觀上講,目前我國的紡織服裝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法律意識還不強、對國內外的法律法規、國際貿易規則還很不熟悉,在經營活動中不愿按法律、按規則辦事,在爭議出現后不愿意訴訟、不善于運用司法或仲裁的方式解決問題,因此在各種法律糾紛中往往處在非常不利的地位,無法有效地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也阻礙了各種市場交易行為的正常進行。調解作為一種與法院訴訟、仲裁明顯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非常適合我國的紡織企業、特別是中小紡織服裝企業解決法律糾紛。我們成立調解中心紡織專業委員會的目的,就是要將調解這一有效的法律爭議解決方式引入到紡織行業中,在解決紡織領域的法律糾紛的過程中,既堅決地貫徹各項法律原則、以法律為依據解決問題,又兼顧紡織行業的行業特點和企業的具體情況,使企業遇到的法律爭議能夠得到最圓滿、妥善地解決。
今年恰好又是“十一五”的開局之年,紡織工業的發展和目前的紡織品服裝國際貿易形勢,要求我們切實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紡織工業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的轉變,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鼓勵廣大的紡織服裝企業熟悉、運用國際貿易規則,化解國際貿易爭端。我們要以調解中心紡織專業委員會的成立作為契機,提升紡織服裝企業的法律意識和紡織全行業的自律水平,同時進一步發揮行業組織和法律服務機構的優勢,將法律服務作為為企業服務的重要內容,完善對企業的全方位服務,為實現紡織工業在“十一五”期間的目標發揮更大的作用。
總之,我相信,在各位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調解中心紡織專業委員會的成立一定會促進行業調解工作的蓬勃開展,我們為企業提供的法律服務也會進一步完善。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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